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
国际禁毒日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即国际反毒品日。国际联盟把虎门销烟开始的6月3日定为“国际禁烟日”。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由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虎门销烟完成的翌日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同时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解决毒品问题。
毒品危害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不仅直接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还会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威胁。吸毒和贩毒极易诱发诈骗、暴力犯罪、卖淫、艾滋病传播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毒品问题还经常与恐怖主义、洗钱和贩卖人口等犯罪行为有所关联。
节日由来
20世纪80年代,面对毒品在全球日趋泛滥、毒品走私日益严重这一严峻形势,联合国1987年6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了关于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的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并建议将每年的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共同抵御毒品的危害。同年12月,第42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将每年6月26日确定为“国际禁毒日”。
社会现状
毒品泛滥是当今世界面临重大问题之一。吸毒人群日益年轻化,年龄在16岁至64岁的人口中,约5%的人一年至少非法吸食过一次毒品。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达8000亿至1万亿美元,每年因滥用毒品致死的人数高达20万,上千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
虽然国际社会在遏制毒品蔓延、打击毒品走私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毒品问题仍是当今世界的头等公害。据统计,全球约有2亿人在使用毒品,吸毒人群遍及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达8000亿至1万亿美元。此外,全球每年因滥用毒品致死的人数高达20万,上千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能力,吸毒人群日益年轻化。
禁毒常识
1 、什么是毒品? 根据《刑法》第 357 条的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 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 品和精神药品。
2 、什么是麻醉药品?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有哪些? 麻醉药品是指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所规定管制的, 连续使用易产生身 体和精神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品。 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可待因类、大麻类和合成麻 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 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等, 共 7 类, 共 118 种。
3 、什么是兴奋剂?常见的有哪些? 兴奋剂是加速和增强中枢神经系统活动, 使人处于强烈兴奋具有成瘾性的精 神药品。 兴奋剂的种类繁多, 大多通过人工合成, 常见的有: 苯丙胺类 (冰毒) 、 苯丙胺类衍生物 MDMA 、 MDA (摇头丸)、可卡因、咖啡因等。 4 、吸毒会引起哪些并发症? ( 1 )营养不良;( 2 )损害呼吸道;( 3 )易患各种性病;( 4 )感 染性疾病;( 5 )损伤血管;( 6 )损害神经系统( 7 )造成性功能障碍; ( 8 )精神病症状;( 9 )肾脏疾病;( 10 )艾滋病。
我国关于毒品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
1 、我国法律主要规定了五种毒品违法行为: ( 1 )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持有鸦片不满 200 克、海洛 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 10 克或者甚少量毒品、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对非法持 有毒品的违法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20 00 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 ( 2 )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种植婴粟、 大麻等毒品 原植物数量不满 500 株且无其他情节的行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 为, 应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 对于在收获 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 3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少,尚不够 成犯罪的行为。对于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 行为人,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单处或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原植物种子、幼 苗予以没收。 ( 4 )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是指用各种方式吸食、注射毒品的行 为。 对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人,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 处 3000 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可以免除处罚。吸食、注 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述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 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 5 ) 走私、 非法买卖、 运输易制毒物品的违法行为。 是指违反国家法规, 走私、 非法买卖、 运输易制毒的特殊化学物品, 数量较少, 尚不够成犯罪的行为。 对走私行为, 按海关法有关规定处罚; 对非法买卖、 运输易制毒物品的违法行为, 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罚。
2 、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 1 )走私毒品罪(第 347 条); ( 2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第 347 条 ) ; 4 ( 3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第 348 条 ) ; ( 4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 349 条); ( 5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 第 349 条 ) ; ( 6 )走私制毒物品罪(第 350 条); ( 7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 350 条); ( 8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 第 351 条 ) ; ( 9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 352 条); ( 10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 第 353 条 ) ; ( 11 )强迫他人吸毒罪 ( 第 353 条 ) ; ( 12 )容留他人吸毒罪 ( 第 354 条 ) ; ( 13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 第 355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