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计委2015年生育意愿调查,因经济负担、太费精力和无人看护而不愿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占到74.5%、61.1%、60.5%。照料压力、养育成本、女性的职业发展,以及追求生活质量等因素,对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约束有所增强。调查显示,育儿成本已经占到我国家庭平均收入接近50%,教育支出是最主要的负担之一。同时,托育服务短缺非常严重,0-3岁婴幼儿在我国各类托幼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我国80%的婴幼儿都是由祖辈参与看护。
许多家庭也由于这些因素在考虑推迟生育,或影响再生育的决策。同时一些用人单位,担心女性生育二孩提高用人成本,就业歧视问题也有所显现,一些地方女性产假、哺乳假等权益落实不到位。母婴设施缺乏,女性在兼顾家庭和事业发展方面,存在着很多的顾虑。
对此,中央高度重视,明确提出构建家庭发展支持体系,鼓励按政策生育。按照中央要求,国务院多部门明确分工,推动任务落实。一方面,积极构建配套的政策体系,完善医疗、托育、教育、社保、税收等相关经济政策,加强妇幼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本生育免费服务制度,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供给。积极开展托育服务,大力推进学前和中小学义务教育均等化,开展相关福利制度的政策研究,完善促进性别平等的政策措施,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平衡工作和家庭的关系。
另一方面,大力加强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的建设,倡导家庭负责任、有计划的生育,摒弃重男轻女的陋习,把生育与养育教育结合起来,对子女的健康成长负责。重视家庭建设,尊老爱幼,夫妻共同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也要健全完善相应的服务设施,关心妇女儿童发展,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