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回放
待产孕妇跳楼身亡警方勘察排除他杀
8月31日20时左右,在陕西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妇产科一名孕妇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医护人员及时予以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马某跳楼的地点系分娩中心内对门的备用手术室,备用手术室的地面上一双拖鞋孤零零地摆放着,窗台上有警方取证过的痕迹。
事故发生后,绥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的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勘察,并和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谈话。9月3日9时,绥德县公安局负责人来院召开警、院、家属三方座谈会,通报产妇跳楼身亡结论,建议产妇家属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异议。
院方回应
多次建议剖腹产 遭家属拒绝
涉事的榆林市第一医院官方微博再度发文回应称:产妇马某于8月30日15时34分入院,“经过初步诊断,马某第一胎41+1周待产,经过检查我们发现胎儿头部偏大,阴道分娩难产风险较大,主管医生多次向产妇、家属说明情况,建议剖宫产终止妊娠,产妇及家属均明确拒绝,并在《产妇住院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按指纹确认顺产要求。《护理记录单》记载产程中家属三次拒绝记录,监控视频中显示产妇与家属沟通被拒绝。
8月31日10时许,产妇进入待产室。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多次离开待产室,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士、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最终产妇因难忍疼痛,导致情绪失控跳楼。”
未获被授权人同意 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对于为何必须家属签字的问题,医院称:“产妇签署了《授权书》,授权其丈夫全权负责签署一切相关文书,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权且未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产程记录产妇血压、胎心正常)时,未获得被授权人同意,医院无权改变生产方式。”
对于医护人员是否存在监护失位的问题,医院表示:“产妇系成年人且无精神病史,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即使在待产室内医院也无权限制其人身自由;一般产妇顺产产程长达数小时,中途多数会起身在分娩中心外与家属谈话或散步助产;该产妇曾多次走出分娩中心与家属沟通,因此其最后一次走出待产室时,助产士未料到该产妇进入待产室对面的备用手术室跳楼身亡。”
对于医院窗户为何无防护设施的质疑,医院的解释为:事发窗台高1.13米,符合建筑安全规范,无意外坠楼可能;《消防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第七章第四款明确:“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等。”
家属表态
医生说快要生了不用剖
马某的丈夫延先生在接受采访时,对于医院发布的声明表示不认可。他表示,他曾主动向医生提出:“她疼的话咱们就剖宫产。但是医生回复说,检查后产妇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宫产。做剖宫产,我们不会不同意的。”延先生还表示,事发后,医院也没有出面给出任何的解释。“按照我妻子的性格,根本不会作出这种激烈的反应。”
延先生的堂哥表示:产妇两次要求剖宫产,我堂弟同意了,去问医生,医生说要检查一下。检查出来说马上就能生,不用剖宫产。结果等了一个小时,孕妇又出来了,出来说疼得不行,要求做剖宫产,医生还是说马上能生,不能做剖宫产,然后把人拉进去了。我堂弟开始找关系托熟人看能不能让大夫给她做剖宫产,等我们打完电话,一个护士出来,我们问她情况怎样,护士却说产妇找不着了。
陪产人员在分娩中心外也没有见到产妇。过了一会儿我们才得知产妇从窗口跳下去了。
延某说,他心里有很多疑问,他最想知道的是,在产房的11个小时里,妻子究竟发生了什么?挺着大肚子的妻子是如何爬上高达1.13米、宽为0.7米的窗台上的?如果她要跳楼自杀,医生、护士们为何不阻止?延某表示自己要通过合法途径伸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