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资助不低于30元。对经民政、扶贫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困难群众,县(市)区政府要资助支持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河南给因病致贫“开处方”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20 15:35:17 来源: 评论:0
据新华社郑州7月19日电 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河南省刚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据新华社郑州7月19日电 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河南省刚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努力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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